外国语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3-11-28

  为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抓流程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风险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在应急事件处理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保障师生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学院下属各科室(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1.现场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工作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如有人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就诊。

2.报告流程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发现人员要及时报告学院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2小时内上报学校风险防控相关部门,并确保汇报内容真实、客观。

3.处理机制

接到舆情上报后,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突发事件应对会,会商出处理措施、稳定事态。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如为特别重大事件,要及时听取学校层面会商措施,并结合学院实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形成通稿,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或回复。

4.监测舆情

对舆情回复后,有关人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初步处理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5.评估总结

在立德树人的理念指引下,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阶段,我们应从经验教训中进行提炼,优化应急管理流程,形成智库化处理经验,推动制度和人为合力。同时,挖掘学生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体现的互助品质,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帮助他们提升自身危机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未尽事宜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