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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进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建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武汉理工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践履笃行的典范。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提倡教师团结合作、协力攻关的团队精神;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四)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学院在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查找教师在政治思想、教育观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
(五)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研究和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有机结合,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领导负责,党委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与外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协调,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科研、社会实践和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
(二)开展专项教育
健全师德师风培训机制,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失范警示教育、法制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等专项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导师制,强化青年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学校师德讲坛等系列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做到学院教师全覆盖。
(三)严格师德考评
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考核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点考察内容。建立健全简便易行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或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及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四)注重正面宣传和表彰奖励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组织优秀师德师风典型进行重点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营造师德师风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措施,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各类评优奖励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加强对教师的心理疏导,缓解教师压力。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理解教师苦衷,减轻教师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荷,营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有益教师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